山西科技新闻网忻州讯(石少杰 刘宏)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,“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,关系党执政兴国,关系人民幸福安康,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。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、稳预期、利长远的保障作用,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。”新时代新起点,国家统计局五台调查队始终站在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的政治高度,持续推进统计法治建设,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,严守统计源头数据质量,奋力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一、强化理论武装,深化法治理念,牢固树立统计法治思维
推进统计法治建设,其根基在于铸牢统计法治思想。一是把法治思想摆在重要位置,坚持读原著、学原文、悟原理,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,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、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,深刻认识做好法治工作的重要意义。二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》《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》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、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》《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》,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》等统计法律法规,深刻认识党中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、弄虚作假的坚强决心,在思想上牢固树立依法统计意识,夯实数据质量。
二、加强组织领导,聚焦主责主业,夯实统计法治工作
推进统计法治建设,其核心在于保障统计数据质量。一是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依法治统第一责任人,亲自抓、重点抓,依法规范统计调查项目全过程管理,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、完整及时提供坚强保障。二是提高统计队伍建设水平,加强对统计工作职业素养、统计法律法规制度等学习,不断夯实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,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。三是着重培养执法骨干,通过积极参与各类形式的执法检查,加深执法人员对执法程序的掌握程度,规范执法检查流程,从而强化调查执法力量,努力打造一支能力化、专业化、年轻化,并具备一定法律知识、统计专业知识的高素质人才队伍。
三、细化普法形式,提高普法质效,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
推进统计法治建设,其关键在于推进普法工作走深走实,坚定不移地加强法治宣传。一是建设统计法治宣传工作长效机制。要明白学习宣传统计法不能做在一时,而是要在常规调查业务、统计执法检查等工作中不断穿插,实现宣传教育贯穿业务全流程,将统计法治宣传和业务指导有机融合,以学促改,营造守法风气。二是加强与司法局、统计局的联合普法工作。紧扣“9.20”统计开放日、“12.4”国家宪法日、“12.8”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关键节点开展统计法宣传,扩大统计法治的影响力,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。三是开展以案示警。选取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,利用案例讲解、现场说法等形式,详细讲解统计法赋予调查对象的权力和应履行的义务,进一步加深其对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认识,增强法治意识。